侦查阶段刑事辩护服务内容
一、会见当事人
1.首次会见
1.1自我介绍,确认委托
1.2了解当事人的个人基本信息
1.3了解当事人是否实施或者参与了所涉嫌的犯罪
1.4了解当事人对被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是否有异议
1.5了解案情,通过询问理清细节
1.6听取当事人无罪或罪轻的辩解
1.7了解立案、管辖是否合法
1.8了解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情况,查看强制措施是否合法
1.9了解抓获经过,查看是否具有自首、立功等量刑情节
1.10了解当事人犯罪预备、犯罪中止、犯罪未遂等停止形态
1.11了解侦查机关讯问情况,查看侦查机关收集的供述和辩解与律师会见时的陈述是否一致,有无反复以及反复的原因
1.12了解案件的查封扣押冻结情况,当事人是否在场并确认签名
1.13查看是否存在非法取证以及侵占人身权利、诉讼权利的情况,告知诉讼权利
1.14以文本形式讲解涉嫌犯罪的法律规定和证据要求,展示同类判例的量刑参考
1.15分析案件可能的走向并向其提供法律建议
1.16转达家属需要传达的生活事宜等
2.审查批捕环节的会见
2.1了解侦查机关讯问内容
2.2沟通新的情况,展示不批准逮捕申请书,听取当事人意见
2.3商讨审查批捕环节的辩护方案并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
2.4确定辩护方案,告知法律后果,与当事人签署书面文本确认
2.5转达家属需要传达的生活事宜等
3.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前的会见
3.1告知诉讼流程
3.2商讨下一步的辩护方案
3.3转达家属需要传达的生活事宜
4.根据案件实际情况、当事人及家属需要安排会见,一般在三至五次
二、向委托人反馈会见情况
1.在会见后及时以电话/微信方式及时告知委托人会见情况
2.根据会见情况整理《会见情况概要》,书面形式反馈给委托人
三、出具法律意见
1.根据实际情况向办案机关提出建议撤销案件的法律意见
2.根据实际情况向办案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
3.向检察机关提交建议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
四、与承办机关沟通
1.向承办机关提交备案手续
2.了解案件有关情况,包括罪名、案情、强制措施、羁押场所等
3.了解案件是否有变更强制措施的可能性,需要满足哪些条件
4.反映当事人、委托人诉求
5.反映辩护意见
五、与委托人沟通
1.反馈会见情况,转达当事人生活需求
2.沟通工作进展,商讨法律服务方案
3.在审查批捕环节告知委托人辩护方案,告知法律后果与当事人的确认意愿,与委托人签署书面文本确认
4.根据会见情况及委托人需要安排沟通
六、其他事项
1.协助调解与取得谅解
2.如确定涉嫌犯罪,协助家属办理退赃、退赔
3.代理申诉和控告
4.其他当事人、委托人提出要求并与刑事辩护相关的事项
联系电话
微信扫一扫